|
(武侯法 四川新闻网记者 曾燕伶) “我是驻守西藏的边防军人,回家探视孩子时间,希望法院能判决我父母有权代我探视孩子。”四川新闻网记者7月2日获悉,尽管看起来要求并不过分,但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否决了边防军人魏先生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魏先生与前妻甘女士两年前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儿子小清刚刚一岁。“法院判孩子归妈妈抚养,我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五百元并承担一半医疗费和教育费”,魏先生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自己去年曾征得甘女士同意将儿子带回甘肃老家单独抚养了半年,期间甘女士未向他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
“提起这事我就生气!”甘女士回应说,孩子在学习说话的关键时期长期接触甘肃方言,回到成都后影响了与幼儿园小朋友的交流,迟迟不能融入新环境。带着对魏先生的怨气她提出将儿子抚养费提高到每月千元,若魏先生不同意就不能探视孩子。
“我只要求周末及孩子寒暑假时与他单独相处,平时则保持电话联系。”魏先生坚持要以这样的方式给儿子完整父爱,“如果探视期间恰逢我在部队服役,应该由孩子的爷爷奶奶代我行使这项权利。”对此甘女士认为,魏先生提出的探视时间基本占用了孩子的正常休息时间,不利于儿童的学习和身心健康,“至于让爷爷奶奶代为探视,更是没有法律依据。”
“魏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探望小孩的时间确实无法固定。”最终法院酌情判决魏先生可在探亲期间每周探望儿子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天。如果恰逢孩子的假期,则可与孩子单独相处一半时间,“至于请父母代为探视小孩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不能支持。”法官称,魏先生提出的与孩子保持电话联系的要求法院也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