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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网友关注地震孤儿 要为孩子撑起新家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5-16 13:45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实习生 沈敬秋)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网上获悉,在灾害中,一些孩子失去了家园和亲人,这些情况深深牵动着网友们的心。很多网友十分关注这些失亲孤儿的去处,大家纷纷留帖称将领养这些可怜的孩子们,而困扰他们的问题是如何领养地震孤儿。

  据了解,上海市政府已致函四川省政府表示将全力救助灾区孤儿。函中还动情地写道,天灾无情人有情,灾区的亲人就是我们的亲人,灾区的孩子就是我们的孩子。我们愿与灾区人民同舟共济,守望相助,一定竭尽全力为灾区的重建,为灾区儿童的健康成长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记者通过搜索后注意到,只要搜地震孤儿就会出现很多关于网友关注领养孤儿的网页,他们的标题大多都是我想领养地震孤儿。一位年仅二十五岁的未婚网友表示自己想领养地震孤儿。当知情者告知她根据法律规定领养条件需为三十岁以上的夫妇且无子女时,她深感遗憾,“如果可以我愿意资助地震孤儿,并定期去看望他们。”

  此外,部分热心网友得知自身条件受限无法领养后有些焦急。家中已有一个孩子的网友爱我中华问心说,“让两个孩子一起长大,让孩子都学会关心关爱别人不更好吗?希望条件可以放宽。”也有网友说,“我是医生,我愿意给孩子们一个温暖的家。”

  目前,网友们纷纷在帖子里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希望民政厅公布联系方式与他们联系,让地震孤儿早日脱离困境,早日感受新家带给他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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